4年、6年又有何差別?

當愛情失了焦,彼此不再體貼,

說在多又有什麼用?

一段愛情,錯誤的開始,不過就是別人的替代品,

他真心愛過妳嗎?

不過就是,空虛時需要有個伴,夜裡有纏綣喘息的對象,

那軀殼裡真的有奮不顧身願意為對方犧牲的心嗎?

或是設身處地體貼對方的需求,

當一切變的習慣,看到的永遠都是缺點,

在一起又是為了什麼?

只會打入無止盡的輪迴,厭惡、爭執、暴躁、易怒...........

彷彿對方是那樣的面目可憎,無法相處...........

想一想,當初在一起的時候,那個對方去哪都會陪伴、都願意去的心態,

上哪兒了?

既然已無戀愛的感覺,有的只是習以為常的應該,這段愛情是否已經搞死枯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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