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天,起床。為了省錢,我騎著我的小藍,在台北市的街道上亂竄,
往101的方向走去成了我每天的方向性指標。
今天,也不例外....

多了點特別的是,今天穿起那雙高跟鞋,
我有三雙高跟鞋,各有各的背景,
但今天的那雙,卻硬生生的讓我感覺到疼痛,
以為將無名趾與小趾包裹起來,傷害會再降低一點,
但穿上他半天,依舊感覺不合適的痛,
我的無名指,疼痛。。

那刻,我開始明白,腳之於女人,鞋子之於男人,
兩個都是完整的型態,
腳努力的想適應鞋,穿上它美美的走在街上,
就算腳做了些許改變,鞋依舊是鞋,它無法去配合腳,
最後只得找合適的人來穿這雙鞋。。
愛情,不也是如此嗎?

找到合適的鞋,穿一輩子也覺得舒服,
如果是雙不合適的鞋,就算再華麗,穿起來也痛,路,走不遠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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